目的:
比较电针骶四穴疗法与经阴道/肛门电刺激疗法对神经源性下尿路功能障碍的临床疗效。
方法:
招募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符合录入标准的患者60例,按照患者就诊地点进行分组,其中40例纳入电针骶四穴疗法组(EPNS),20例纳入经阴道/肛门电刺激疗法组(TES组)。采用《国际尿控咨询委员会下尿路功能障碍症状评分量表》及《国际尿控咨询委员会下尿路功能障碍生活质量评分量表》作为疗效评价指标。分别进行12次治疗后,将两组患者的治疗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,比较两种治疗方法治疗神经源性下尿路功能障碍的疗效差异。
结果:
1.EPNS组与TES组两组患者的平均年龄、神经损伤类型(按损伤部位分类)组成及治疗前症状评分、生活质量评分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p>0.05)。
2.EPNS组40例患者治疗前症状积分为25.05±7.83,生活质量积分为4.12±1.28; TES组20例患者治疗前症状积分为21.50±7.98,生活质量积分为4.01±1.37。经过12次治疗后,EPNS组40例患者治疗后症状积分为12.00(7.00,19.00),生活质量积分为1.80(0.88,2.58); TES组20例患者治疗后症状积分为15.00(12.25,23.75),生活质量积分为3.61(2.82,4.37)。组内比较,两组患者经治后症状积分与生活质量积分与经治前相比都有改善,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
3.经12次治疗后,EPNS组40例患者症状积分改善差值为12.50(4.00,16.00),相应症状积分改善幅度为0.50(0.24,0.63);生活质量积分改善差值为2.06(1.31,3.58),相应生活质量积分改善幅度为0.58(0.37,0.78);综合疗效指数为0.82(0.59,0.91); TES组20例患者症状积分改善差值为2.00(1.00,4.00),相应症状积分改善幅度为0.09(0.07,0.18);生活质量积分改善差值为0.59(0.24,1.02),相应生活质量积分改善幅度为0.15(0.07,0.25);综合疗效指数为0.25(0.14,0.36)。两组间症状积分差值与症状改善幅度、生活质量积分差值与生活质量改善幅度及综合疗效指数均存在差异,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(p值均<0.05)。
4.以症状改善幅度为基准,经12次治疗后,EPNS组显效8例(20%),有效19例(47.5%),无效13例(32.5%),临床总有效率为67.5%。TES组显效0例,有效1例(5%),无效19例(95%),临床总有效率为5%。以综合疗效指数为基准,经12次治疗后,EPNS组显效24例(60%),有效10例(25%),无效6例(15%),综合有效率为85%。TES组显效2例(10%),有效1例(5%),无效17例(85%),综合有效率为15%。两组间临床总有效率和综合有效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(p<0.05)。
结论:
对于神经源性下尿路功能障碍,电针骶四穴疗法由于在临床症状改善幅度方面有着显著优势,故相较于经阴道/肛门刺激疗法有更好的综合疗效,尤其是对存在有逼尿肌-括约肌协同失调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