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正> 为了促进医疗机构医药学工作者更好地学习理解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修订后的《药品管理法》,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,保证药品质量,保证病人用药安全,在上海市卫生局的领导下,在上海市医学会、上海市药学会的组织下,由上海市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临床药事管理学组具体实施,举办了面向全市医院的各级药师、业务主管领导等医药学工作者的《药品管理法》知识培训与考核。历时3个月,于2001年12月结束,有3300余人参加了培训辅导和考核。